药品监管科
(1) 贯彻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药品法定标准;
(2) 负责辖区内申报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《医疗制剂许可证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的初审把关和推荐报备,强化换(发)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;
(3) 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、经营质量和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;
(4) 组织药品检验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药品检验工作,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;
(5) 贯彻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各项法规;
(6) 贯彻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;加强进口药品管理;依法监管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戒毒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及其它特种药械;
(7) 监督实施药品流通法规,监督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、非处方药、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;监管中药材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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